动物肉食类食物食疗作用全解(二)

驴肉

味甘,寒,无毒。治风狂忧愁不乐,安心气,解心烦。

头肉
治多年消渴,煮食之良。乌驴者,尤佳。


和乌梅作丸,治久疟。

野驴
性味同。比家驴鬃尾长,骨骼大。食之能治风眩。

麋肉
味甘,温,无毒。益气补中,治腰脚无力。不可与野鸡肉及虾、生菜、梅、李果实同食,令人病。

麋脂
味辛,温,无毒。主痈肿恶疮,风痹,四肢拘缓。通血脉,润泽皮肤。

麋皮
作靴能除香港脚。

鹿肉
味甘,温,无毒。补中,强五脏,益气。

鹿髓
甘,温。主男女伤中,绝脉,筋急,咳逆,以酒服之。

鹿头
主消渴,夜梦见物。

鹿蹄
主脚膝疼痛。

鹿肾
主温中,补肾,安五脏,壮阳气。

鹿茸
味甘,微温,无毒。主漏下恶血,寒热惊痫,益气强志,补虚羸,壮筋骨。

鹿角
微咸,无毒。主恶疮痈肿,逐邪气,除小腹血急痛,腰脊痛及留血在阴中。

獐肉
温。主补益五脏。《日华子》云∶肉无毒。八月至腊月食之,胜羊肉;十二月以后至七月食之,动气。道家多食,言无禁忌也。

犬肉
味咸,温,无毒。安五脏,补绝伤,益阳道,补血脉,浓肠胃,实下焦,填精髓。黄色犬肉尤佳。不与蒜同食,必顿损人。九月不宜食之,令人损神。

犬四脚蹄
煮饮之,下乳汁。

猪肉
味苦,无毒。主闭血脉,弱筋骨,虚肥人。不可久食,动风。患金疮者,尤甚。

猪肚
主补中益气,止渴。

猪肾
冷。和理肾气,通利膀胱。

猪四蹄
小寒。主伤挞诸败疮,下乳。

野猪肉
味苦,无毒。主补肌肤,令人虚肥。雌者肉更美,冬月食。橡子肉色赤,补人五脏,治肠风泻血,其肉味胜家猪。

江猪
味甘,平,无毒。然不宜多食,动风气,令人体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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